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作者:JBK5系列控制变压器 | 发布时间:2025-03-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厦门金波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四川锐腾电子有限公司、厦门金越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宏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厦门宏发密封继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宏发五峰电容器有限公司、浙江宏发工业自动化控制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宏发电气有限公司、厦门宏远达电器有限公司、厦门宏发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宏发电声有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宏发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宏发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宏发电声(香港)有限公司、PT.HongfaElectronicIndonesia、HongfaEuropeGmbH。
●本次担保金额: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为486,500万元人民币、950万欧元。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其做担保余额为49,567.30万元。
●四川锐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锐腾”)、浙江宏发工业自动化控制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工控”)、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宏发”)为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本次公司向前述3家控股子公司做担保属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企业来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担保,同时上述3家控股子公司另外的股东舟山冠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冠宏”)、舟山冠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冠旭”)、舟山冠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冠富”)分别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及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被担保人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电声”)拟在2025年度为其控股子公司做担保,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厦门金波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四川锐腾电子有限公司、厦门金越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宏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厦门宏发密封继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宏发五峰电容器有限公司、浙江宏发工业自动化控制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宏发电气有限公司、厦门宏远达电器有限公司、厦门宏发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宏发电声有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宏发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宏发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宏发电声(香港)有限公司、PT.HongfaElectronicIndonesia、HongfaEuropeGmbH,其中四川锐腾电子有限公司、浙江宏发工业自动化控制电子有限公司、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本次公司向前述3家控股子公司做担保属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企业来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担保,同时上述3家控股子公司另外的股东舟山冠宏、舟山冠旭、舟山冠富分别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及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为486,500万元人民币、950万欧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在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求时提供对外担保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等。担保期限及其它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本次宏发电声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另外的股东未同比例做担保,为逐步降低风险,被担保公司的另外的股东以其持有的上述公司股权向宏发电声提供质押反担保,以保障公司利益。
(二)本次担保议案已经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对外担保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CEO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担保额度的调剂事项,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因被担保公司的另外的股东包含公司关联人未按投资比例做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郭琳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有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1、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上表中“担保方持股票比例”为宏发电声持有被担保公司的股权比例;
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做担保,已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和70%以下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的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贵金属压延加工;其他未列明细金属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金属零件、塑料零件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通过全资子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张亚娟持有该公司20%股权,厦门锐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0%股权,关联方舟山冠宏持有该公司9%股权
经营范围:1、继电器、电器开关及零配件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2、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注册地点: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海洋产业集聚区通港一路99号D幢(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研制、生产和销售新能源领域专用高压直流电器产品及相关的电子元件及组件;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70%股权,关联方舟山冠富持有该公司30%股权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印制电路板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经营范围:电容器元件、电容器生产专用设备、电子产品、电力电子元器件的制造、销售、研究、开发;从事机械科技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注册地点: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通港一路99号F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75%股权,关联方舟山冠旭持有该公司25%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主要经营范围为1、设计、制造、批发低压、中压、高压电器及其成套设备、接触器、继电器、传感器、工业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设备、变压器等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以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经营范围: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气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其他电子产品零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单位后勤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
股权结构:公司持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四川宏发科技有限公司75%股权,四川宏发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浙江凯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9%股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1686904-000-07-24-6成立时间:2013-07-05注册资本:100万美元注册地点:香港法定代表人:郭晔经营范围:研制、生产和销售电子元器件和组件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持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100%股权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17、印尼宏发电子有限公司PT.HongfaElectronicIndonesia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成立时间:2018-09-12注册资本:3000亿印尼盾注册地点:印尼法定代表人:傅贺鸣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电气面板和开关设备及其组件/零件的企业,例如自动控制面板、照明配电板、断路器和控制台、控制面板和闭合开关电路。包括断路器开关、工厂用发电机电枢、浪涌抑制器/触电抑制器(用于分配电压等级)、配电控制面板、继电器、电路板/配电盘设备的管道/通道、电气保险丝、电源开关设备、电力开关(按钮、按扣、螺线管、滚筒除外)和电表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股权比例: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电力电器100%的股权,电力电器持有该公司65%股权,EfendyGojali持有20%股权,TERCELGROUPLIMITED持有5%股权,HendraPurnamaGojali持有10%股权,EfendyGojali、TERCELGROUPLIMITED、HendraPurnamaGojali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比例: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55%股权,陈加强持股41.25%,李文伟持股3.75%,陈加强和李文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说明:1、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上表中“持股比例”为宏发电声持有被担保公司的股权比例。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郭满金先生、董事郭琳女士分别持有舟山冠宏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冠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冠旭”)60.00%和40.00%股份,舟山冠宏为本公司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郭满金先生、董事郭琳女士分别持有舟山冠旭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冠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冠旭”)60.00%和40.00%股份,舟山冠旭为本公司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3、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郭满金先生、董事郭琳女士分别持有舟山冠富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冠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冠旭”)60.00%和40.00%股份,舟山冠富为本公司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1、本次担保额度事项主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宏发电声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中被担保人浙江宏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宏发工业自动化控制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宏发密封继电器有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充分的控制权,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2、本次宏发电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降低风险,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上述公司股权向宏发电声提供质押反担保,以保障公司利益。
3、宏发电声为与控股股东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其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证,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提升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对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可控。同时,为保证公司权益,进一步降低风险,四川锐腾电子有限公司、浙江宏发工业自动化控制电子有限公司、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张亚娟、厦门锐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舟山冠宏、舟山冠旭和舟山冠富以其持有的上述3家公司股权向宏发电声提供质押反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事项主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担保额度的调剂事项,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同时,本次宏发电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降低风险,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上述公司股权向宏发电声提供质押反担保,以保障公司利益。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郭琳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促进其各项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宏发电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降低风险,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上述公司股权向宏发电声提供质押反担保,以保障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1、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其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证,有助于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提升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对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也将受公司控制。本次宏发电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降低风险,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上述公司股权向宏发电声提供质押反担保,以保障公司利益。
2、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我们认为:以上被担保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本次担保综合考量了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公司向其做担保的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49,567.3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95%,全部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或“公司”)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的要求,制订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披露。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并落实有关工作,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现将具体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贯彻新时期工作指导思想——“坚守发扬宏发特色,全面实施‘75+’战略,努力打造强大实力,实现持续良性发展”,抱持初心,锐意进取,“7”类继电器产品优势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开关电器、连接器、电容器、熔断器、电流传感器等“5+”产品稳步发展,主要经营指标均实现较好增长。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41.02亿元,较上年增长9.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1亿元,较上年增长17.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15亿元,较上年增长13.89%。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达到206.64亿元,同比增长16.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5.04亿元,同比增长13.95%。
公司在聚焦做强主业方面,在继电器市场上坚持“寸土不让、寸土必争”,充分贴近市场、发挥公司全产业链和规模化、自动化优势,牢牢抓住“以质取胜”这一宏发特色,以及通过内部挖潜等有效举措,在继电器行业的市场领先优势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报告期内,公司继电器整体市场份额较2023年增长1.7个百分点,在全球高居行业第一。其中,高压直流继电器快速增长,以40%的市场占有率稳居第一。
公司在“5+”产品发展中,坚持“以质取胜”的经营方针,坚持从基础工艺抓起,围绕产品质量抓好工艺攻关;坚持从前道抓起,致力于打造自主可控产业链;坚持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自动化生产线,努力培育产品核心竞争力,为“5+”产品发展打造了坚实的基础。在市场端,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营销中心不断优化组织架构,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客户,做好重点项目跟进管理,“5+产品”市场拓展不断取得新突破。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坚定落实新“国九条”中“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的要求,利润分配政策始终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自前次重大资产重组以来,已连续十年现金分红,累计分红金额24.50亿元,占合并报表累计归母净利润的30.22%,让投资者与公司共享发展成果。
2024年度,公司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为5.1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2,676,14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6,978,215.19元(含税),占本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2.92%;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4股,共计转增417,070,459股。该项分配方案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实施。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坚持树立尊重市场规律、客观务实的科学市场价值观,重视公司在资本市场表现,关注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的差异,依法探索价值管理的途径和举措,并制定了《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市值管理活动的合规性、科学性、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优化“两级都要有,两级都要强”的技术管理体制,突出事业部技术中心在研发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推进公司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建设。全年完成新品研发项目405项,完成率98.3%,其中“5+”产品开发项目占比近50%。标准工作由继电器产品向“扩大门类”产品和产业链延伸,主导两项国际标准获批通过,主持或参与制定的继电器、低压电器、触点及触点材料国家标准共8项,主持制定1项绕线机国家行业标准发布实施,完成低压电器产品、连接器、电容器、熔断器、电流传感器的外部标准清单梳理和标准研究报告。完成国内外认证项目386项,同比增长12%,其中“5”类产品认证同比增长74%。全年申请专利994项,同比增长51.29%,海外专利布局取得显著进展,面向全球19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提交181项国际专利申请,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全球市场的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优势。此外,公司数字仿真能力规划与建设稳步推进,项目管理平台PMS信息系统进一步推广,为公司“75+”战略的持续发展提供技术创新动力。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投入技改总金额超9亿元,建立柔性化、自动化生产线条,引进前道高精度先进设备61台套。在技改工作中优先推进“5+”产品、优质项目及前道能力建设项目实施:一是重点推进“5+”产品的技改设备投入与产线建设,先后投入低压塑壳和框架产品焊接设备,熔断器、控制盒产线、CT和霍尔传感器产线等,打造新门类产品核心竞争力;二是加快高压直流继电器、汽车继电器等经济效益好的项目自动化产线的研发,助力企业抢占市场先机;三是重点推进前道技改项目,打造强大的模具和零部件生产能力,满足集团新一轮发展需要。
报告期内,公司基建累计投资6.6亿元,新建成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可新增产能36亿元。重点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临港工业园一标段A厂房如期封顶,二标段施工全面启动;海沧工业园电力继电器厂房六主体结构封顶;舟山产业园精科厂房建成并投入使用,园区35KV输变电站建设完成50%;四川宏发4、5号厂房1层和2层,以及漳州宏发5、6号厂房相继完成建设投入使用。
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丰富与投资者沟通的形式及渠道,打造向市场传递公司真实价值窗口,实现与资本市场保持准确、及时的信息交互传导。
通过强化图文、图表的多维度展示,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可读性,同时有效揭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切实维护投资者知情权,为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提供支撑保障。
2024年组织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至少一名)及相关人员参会,就公司发展战略、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进行互动问答,保证投资者问题100%回复率和回复质量;同时,通过股东热线、电子邮件、上证e互动等平台,采取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接待来访、座谈交流、参加机构投资者策略会等方式,全方位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3、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举办成立40周年盛大庆典活动,邀请投资者及股东参加庆典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到公司现场集体参观,回顾宏发40年艰苦创业荣耀历程,同时发布企业新使命,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情况,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不断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4、为强化资本市场沟通效率,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设立专职投资者关系管理岗位,统筹管理投资者关系维护及舆情管理等工作。建立长效沟通机制,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增强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知,提升估值合理性。
公司进一步完善“三会”治理体系,强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的依法合规运作。全年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监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3次,所有议案均顺利审议通过,积极推进各项决议落实和跟踪,向董事会定期汇报决议落实情况。顺利完成董监事会换届工作,做好董监事履职保障。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体系建设,高质量披露公司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完善指标体系。
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不断提升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编写质量,常态化编制可视化定期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132份文件,其中临时公告72份,定期报告4份,中介机构独立董事等出具的意见共计56份。
3、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报告期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和制定相关细则和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
加强培训,提升“关键少数”人员合规意识。公司通过邮件、工作联系群等多种途径及时向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传递最新的监管要求,常态化组织参加相关合规培训,加强“关键少数”人员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牢固树立合规意识。
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各项措施均在顺利实施中,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意见建议,结合实际优化行动方案并持续推进实施。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相关工作,提升经营效率和效益、坚持规范运作、加强投资者沟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共同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本评估报告不构成公司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宏观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十一点在公司东林厂区二楼生产调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晔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同时我们在做出本次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东林厂区二楼生产调度会议室(厦门市集美区东林路564号)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